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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根据《矿山灾害预防与控制》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管理办法,2006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从 2006年1月10日开始受理,到2006年3月20日(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)截止。
    资助范围:国内外高等学校的采矿学科、安全学科以及煤炭开采安全科研单位。
    资助对象: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工作者(包括在职博士研究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教学、科 研人员)均可提出资助申请。
    资助课题须在下列三个方向内:①矿山压力与岩层控制;②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;③矿井防灾与 安全工程。基金的资助采取自由申请、单位推荐、同行评议、学术委员会评审、主管部门审批的方式进行 。每项申请都要根据第三章的要求进行形式审查,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,不提交专家审查。每项申请 聘请至少叁名实际从事研究工作、学术造诣较深、学术思想活跃、熟悉被评项目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情况、 学风严谨、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。实验室负责人在初审、同行评议的基础上,对申请项目进 行复审,提出客观的项目评审意见及资助强度,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。
    学术委员会听取初审和复审报告,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审查,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。实验室 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送主管部门,由主管部门最终审定,然后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。申请者必须 认真填写实验室《基金项目申请书》,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,申请书(一式三份)寄送到实验室。
    联 系 人:陈绍杰
    联系电话:0532-860570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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